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青岛市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青岛开发区细化措施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
2006-11-16 15:31  文章来源:青岛开发区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了强化循环经济建设,打造节约型社会,我区近日发布了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措施。据悉,到2010年,我区将实现万元GDP能耗、取水比2005年下降2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取水比2005年分别下降23%和30%的目标,并确保“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建筑节能22%,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减少15%。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建立科学监测网络,职能部门从政策、资金上鼓励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优先扶持重点企业,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推广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推进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建筑工程全面禁止使用各种类型的粘土砖瓦;大力发展中水回用,逐步在工艺冷却、基建、绿化、景观和居民冲厕等方面取代自来水。
三是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在依法做好建筑节能的基础上,及时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技术,鼓励新建住宅采用太阳能、风能和海水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取暖、制冷。
四是开发利用新能源、新资源。大力推广海水源热泵技术,支持千禧龙三期海水源供热、制冷项目,建成样板工程。推广石油替代产品,鼓励公交车、出租车采用天然气、乙醇汽油等新型清洁能源作动力;加强太阳能利用,推进风能利用,开展城市公用设施节电改造;积极发展海水淡水产业,到2010年华欧海水淡化基地达到日产10万吨的规模。
五是加强机关、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在政府采购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实行绿色采购;加强各种人员场所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器具,管委行政中心办公楼在“十一五”期间用电、用水量均下降15%;推进节约消费,严格控制一次性使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量。
六是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实行能耗准入制度,在项目评价体系中增加万元产值能耗、水耗指标,新建项目须达到行业的国际或国内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验收。
为保证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顺利实现,我区将实行目标责任奖惩制度,对节能、节电、节水等企业除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外,还可得到由公共财政设立的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奖励,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验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活动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扶持;对完不成目标的企业不得参加各种评先创优活动,不得纳入各级政府扶持计划。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青岛市外经贸局关于组织参加日本大阪港推介暨商品采购洽谈会的通知    2006-11-06 09:26
青岛开发区召开出口加工区招商方案专题会议    2006-09-18 10:36
青岛开发区首家省级大学科技园获得批准    2006-09-18 10:33
青岛开发区在谈重点项目协调会召开    2006-09-18 10:32
青岛开发区首家拖轮公司获得批准    2006-09-18 10:30
青岛开发区工委书记姜杰会见韩国POSCO公司客人    2006-09-18 10:29
青岛开发区9家企业进入全市100强    2006-09-18 10:28
8月份青岛开发区五大骨干商业企业销售情况良好    2006-09-18 10:27
青岛开发区新增中国名牌1个 总数达21个 位居全国开发区首位    2006-09-18 10:25
青岛开发区八月份产品监督检验情况良好    2006-09-18 10:1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